我和狗的故事—原创
狗是人类的朋友,更是人类社会的成员,撇开专业级别的警犬,导盲犬,斗犬,搜救犬等等不说,和大众关系最为密切的还是家庭中的宠物犬和看家狗。在我将近三十年的人生岁月里,也曾经和几只狗交过朋友。
我认识的第一只狗是我家的看家狗,并没有名字,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黄毛母狗,瘦骨嶙峋的身子下面吊着两排干瘪的奶头,其实当我最后一次见它的时候也不过五岁而已,所有的记忆都是支离破碎的,对它的印象也只是用模糊的记忆和家人的描述拼凑起来的。那时候我家还在农村,住在林场分配的一所大庄园里,东西长一百米,南北长三百米,用一排高大的杨树完整的围起来,四面是排水的土沟,园子中间是一排六间大瓦房,大槐树下面有石头桌子和水井,还有一个爸爸挖的游泳池,不过实际上从未有过水。我家四口人就住在这个远离乡镇的庄园里,爸爸是护林员,每天晚上都要带着斧头和手电巡视周围的苗林,在这样的环境下,当然要有一条看家护院的狗了。
在八十年代初期的中国农村,绝大多数狗的三餐还都是人屎,每次拉屎喂狗都成了我最大的乐趣,拉出一小堆就往前挪动一两步,再拉出一堆,然后呼唤我家的狗,赶快来吃饭,还是热的呢。狗就屁颠屁颠的跑过来,美滋滋的把屎舔干净。有时候狗不愿意吃,我就扯着嗓子喊家里人,抱怨这热腾腾的美味狗居然不吃。其实人类排泄的食物残渣又怎么能算是美味呢。对狗来说,真正的美味是人吃剩的馒头,能得到那么小半块都不舍得马上享用,要扒一个土坑埋上,这样草草筑就的土坑被我家人发现了好几次,也验证了当地一句形容人馋嘴不会节约的土语“狗窝里搁不了馍馍”并非完全正确,起码我家的狗就懂得高筑墙广积粮。这件事对我的直接影响是:直到上小学还喜欢在米饭碗里挖一个洞藏一些肉进去,等到盘子里的肉被大家吃完再挖出来享用,美其名曰,小松鼠藏的过冬粮。
乡镇上有一个戏园子,我们家经常全家出动去看电影,我记忆中第一部电影《老枪》好像就是在这里看的,戏园子里是一排排没有靠背的水泥长凳,坐得满满当当的全是人。我家的狗经常不在家看门,擅离职守,溜溜达达,大摇大摆地跑进戏园子,靠嗅觉在几百个观众里找到我们一家,摇尾乞怜。然后在我家人的训斥下恋恋不舍的回家了。其实还在戏院门口等着,电影散场之后,每每我都会装睡着,让大人抱着在漆黑的夜色中打着手电筒回家,狗儿在人前人后兴奋的跑着。
农村的狗通常都有着悲惨的命运,常年半饥不饱,还要经常和周边的狗们作战,咬掉半拉嘴头的狗到处可见,受伤了,传染狂犬病了,那就只有死路一条,被打狗队的长把铁夹子夹住脖子,残忍的打死,剥下皮来绷开了在阳光下晒。初生的小狗更是得不到任何保障,它们的母亲几乎不能给他们任何保护,除了一点点靠吃人类粪便得来的稀薄的奶汁。我家的狗也不例外,陆续生下的几窝小狗由于养不起都送人了,有残疾的就直接扔到园子外面由它自生自灭,我记得有一个黑白花的小狗腿瘸了被家人扔掉了,又被母狗捡了回来,一次次的,不记得最后的结果了,但我相信绝对不是个令人舒服的结果。
一九八二年的时候,知青回城,我家举家迁往城市,全部家当装了一辆卡车,我家的狗是肯定不能带走了,听说我家的狗在卡车后面跟着跑了很远很远,也许她当时的眼里饱含了泪水吧,也许她精疲力竭累倒在卡车的烟尘里嘴里还发出阵阵的呜咽吧,可是谁又能去理解一只狗的内心世界呢?谁又能去体会她的感受呢?虽然那时候我只有五岁,但是这并不妨碍这一幕成为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。每每想起,依然不禁唏嘘。
回城之后寄人篱下没有自己的家,更不可能养狗了,那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一个专业养狗人,养一窝狼狗天天和它们玩,后来家里分到了房子,虽然小也是自己的家了,在我五年级的时候,几个同学在中午放学的时候抱着一只灰黑色的小狗来到我家,说是在路上捡到的要送给我,我看见憨态可掬的小狗就再也放不下了,在家里养了一段时间。最终还是在家里人的强烈反对下送给了农村的亲戚。后来听说在乡下不知道吃了什么被毒死了。
再次接触到狗已经是二十世纪末了,当时我在一处建筑工地上班,工地的食堂熬的大锅菜,大块的肥肉香喷喷的,可是我不喜欢吃肥肉,这么多的肥肉挑出来扔掉也太显眼,于是就每天中午端着大搪瓷碗,一边吃饭,一边把碗里的肥肉挑出来喂狗,几天下来,把附近的一条野狗喂熟了,一到午饭时间就自动跑来,饱餐大肉,平时见到,也对我恭敬有加,多远的距离上,我招呼一声,也会飞马奔来勤王。
工地基本完工的时候,指挥部的电工抱来一条小黑狗,几个月大,走路都打晃,大家一起喂养它,可它还是和我最亲,每到中午,我只要喊一声小黑,不管在哪个房间都会急急忙忙的跑来,拼命的摇着小尾巴,兴奋地等着它的饭食,我们的午餐很丰富,小黑在我的照顾下,顿顿都是鸡鸭鱼肉,喝的是纯净水,吃的一身黑毛油光水滑。我习惯在别人午睡的时候带着一瓶娃哈哈纯净水去锻炼,小黑总是忙不迭的跟在后面,我走它走,我停它停,我在早地上躺着休息,它也跟着躺下,小眼珠盯着我的一举一动,完全一副小跟班的架式。最搞笑的一次是我在撑双杠,衣服和纯净水瓶子放在一旁的长椅上,一个老者带着孙子散步过来,小孙子是那种刚会走路说话都不清楚的小孩子,小孩子跌跌撞撞的走过来,无意中碰到了长椅上的纯净水瓶,早就跃跃欲试的小黑呲牙咧嘴的扑上去,发出呜呜地恐吓的声响,还不时地叫上一声,可以想象一下:一只巴掌大的小黑狗吓唬一个刚会走路的小孩,真是一幅匪夷所思的画面。小孩被吓得哇哇直哭,小黑得意洋洋,跑到我跟前狂摇尾巴,邀功请赏。我就纳闷了,这狗保护主人财物的特性难道真是与生俱来的。小黑后来被电工带回家成了一只看家狗,据说非常尽职,凡是从家门口路过的人他都想咬上一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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